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12年“3?15”,湖北省工商、质监、食品药监、旅游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,被点名企业部分被“某”、“A”代替“遮羞”。(2月29日正义网)作为消费者的保护神,工商、质监、食品药监这些职能部门,理应擦亮一双慧眼,举起执法利剑,对那些制造假冒伪劣、坑害消费者的企业大声说不。毕竟,是企业首先缺少“道德的血液 ”, 是他们为了一己私利,置老百姓的生死于不顾。
“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,从咸鸭蛋、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,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,从银耳、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,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,今天三鹿又让同胞知道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。外国人喝牛奶结实了,中国人喝牛奶结石了。”这是网上广为流传的一个段子,让人笑过之后欲哭无泪。每天吃什么,我们首先要想的一个问题,不是口味和嗜好,而是是否安全,这是怎样的无奈和可悲。
对于那些缺少道德血液、昧着良心赚黑心钱的企业,我们不但要理直气壮地将他们曝光,而且要从严惩处,让他们为自己坑害消费者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,还要将他们列入“黑名单”,广泛宣传,成为人人痛恨的“过街老鼠”。
反观湖北7家部门发布的这37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,涉及房地产、农资、药品、物价、旅游等多个领域,其中只有省农业厅和省物价局公布的6起案例全部实名披露。仍有11家被点名企业被“某”和“A”等字母代替。其中,省工商局和省食品药监局公布的6个案例中,有3个“某”;省质监局和省消委公布的案例中各有一个“某”;省旅游局公布的3起案例中,旅行社更是全被字母“A”、“Y”、“D”代替。
这种公开通报,竟然如此遮遮掩掩,难免会让公众产生种种猜想。按湖北省消委有关人士解释,未直接点名的企业,已积极配合工商、消协处理投诉。如果点名,怕这些企业“不舒服”。好一个“不舒服”!一语道出其中玄机,消委居然是耽心企业“不舒服”。根本没有考虑到消费者是否“舒服”。消委常说,消费者是上帝,现在看来,企业才是高高在上的“上帝”。
多年来,消费者的权益屡被践踏,得不到有效保护,就与有关部门这种“保护思想”有很大关系,这种对违规违法企业的“遮羞”行为,不但不会起到教育惩治的效果,还会起到纵容的后果,让其更加变本加利,为害消费者。
要想惩前毖后,“遮羞”是行不通的,必须为其“大换血”:该停业整顿的要整顿,该追查责任的,要追查责任,该关闭,坚决关闭。只有这样,方能让企业能脱胎换骨,涅槃重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