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完饭要发票,是消费者的权利,更是商家的义务。然而,日前,阜城朱先生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却不怎么顺利。
15日晚,朱先生和朋友到香港财富广场的金川火锅店吃饭。结账时,朱先生要求收银员开具发票,收银员却以“正在试营业期间,暂时没有发票”为由拒绝,并称“要是非要的话,就到另一家分店去拿”。
无奈,朱先生只好赶到位于颍州路的分店,然而却又被告知:这个月地税局没有票了,要等到月底才有。
虽然店员称日后有发票可补给,但朱先生却觉得不可信:“税务局怎么可能没有发票,商家是不愿意给!”
记者咨询了市地税局。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没有票的情况极少出现。过年期间,因为印刷厂机器出现问题,在上周出现无票现象,但这个问题早已解决。“前天索要发票的话,肯定有。”
同时,他表示,商家只要有经营活动,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。